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营造安定、祥和的社会氛围,防止假冒伪劣食用油及农产品流入市场,切实做好食用油及农产品等食品监管工作,11月27日,地区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(设在地区卫生局)结合地区实际,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,采取有力措施:
一是制定了《哈密地区食用油及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;
二是组织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、农业等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例会,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具体牵头单位;
三是于2012年11月27日—2013年1月26日起对食用油的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、粮油及农产品批发市场,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。
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,将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,确保地区群众食用油及农产品消费安全。
